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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的本質與方法

職場上或生活上經常需要在沒有職權 (authority) 的情況下,去說服與影響其他人,來完成任務。(舉例來說,大部分的跨團隊合作,自己並非其他人的主管。)

常見的誤區:

    誤以為說服,單純在於把自己認為是對的事情,以數據、邏輯、說理讓他人接受。

正確的思維:

    先以同理心,去理解對方。(當對方認為你關心他、在意他的想法與目標,對方才會對你感到認同)。

    藉由理解彼此的想法,讓彼此的觀點變得更完整,因而能夠從新的視角,一起找出雙方都同意的比各自設想過的要來得更好的方案。

    最好的說服 (persuade) 對方的方式在於啟發 (inspire)對方,使得對方自行想到更好的方案。(當對方認為方案是自己想出來的、或自己參與其中,會對於這個方案更加認同。)

有效的說服,有三個重要的元素:

1. 傾聽

  帶著四個目標去傾聽:
    
    (i) listening for appreciation (欣賞對方的想法)

    (ii) listening for comprehension (理解對方的想法)

    (iii) listening for empathy (同理對方的感受)

    (iv) listening for evaluation (評估方案、給予建議)

    沒有滿足 (iii) 就去做 (iv),是許多衝突的根源!

2. 同理心

  有3個層面:

    (i) 理解對方的感受

    (ii) 感受對方的感受

    (iii) 幫助對方從感受中走出來 (可透過問一系列的問題,幫助對方獲得新的觀點,產生新的思路)

3. 好奇心

  當和對方觀點不同時,以好奇心,了解對方的想法。

目標是達到整體而言更好的結果,而不是執著於要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

因此最核心的修煉,在於不執著於自我 (egoless)!

參考資料:

[YouTube] Influence Without Authority (課代表立正 feat. L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