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末期病人,如果施行過於積極的醫療措施,往往徒增痛苦。 台灣在 2000 年已公布施行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病人能夠表達希望施行安寧緩和醫療 (Do Not Resuscitate, DNR) 的意願;並於 2016 年公布施行 "病人自主權利法",讓病人針對五種臨床條件 (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或情形),表達對於 "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四種不同層次的意願 (Advance Decision, AD)。 實務上,除了在健康及意識清楚時盡早簽屬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及 "預立醫療決定書",也需與家人溝通自己的意願。 ### 安寧緩和醫療 (Do Not Resuscitate, DNR) 適用對象:末期病人 (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本人可透過簽屬書表達意願: ☐ 接受 安寧緩和醫療 (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 ☐ 接受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標準急救程序或其他緊急救治行為。) ☐ 接受 不施行維生醫療 (指用以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但無治癒效果,而只能延長其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 當本人意識不清楚時,可由家屬簽屬: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 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 參考資料: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66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 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peaceful/peaceful1.aspx 安寧緩和醫療: 線上申辦: 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index.aspx (採用自然人憑證完成帳號申請者可線上申辦)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安寧緩和醫療: 註記健保卡步驟: https://bit.ly/3Tl8tNm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安寧緩和醫療相關文件: https://bit.ly/3rZBJh6 ### 預立醫療決定 (Advance Decision, AD) 適用對象: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本人可透過簽屬書表達意願: 維持生命治療 (指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 ☐ 我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 ☐ 我希望在(一段時間)______內,接受維持生命治療的嘗試,之後請停止;但本人或醫療委任代理人得於該期間內,隨時表達停止的意願。 ☐ 如果我已經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由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 ☐ 我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指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與水分): ☐ 我不希望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 我希望在(一段時間)______內,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嘗試,之後請停止;但本人或醫療委任代理人得於該期間內,隨時表達停止的意願。 ☐ 如果我已經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由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 ☐ 我希望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參考資料: 病人自主權利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89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99 預立醫療決定書: https://www.mohw.gov.tw/dl-48462-0fdd14a0-1e16-4c6b-bac8-73209c3cf825.html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書: https://bit.ly/3T5kh6J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不同: https://bit.ly/3rVXl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