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接納」的務實期待

根據 Brian R. Little 的研究,人們會展現的行為受到三個因素的影響:

1. 生理性因素:受到基因的影響。例如有些人天生就比較外向,喜歡跟人互動,很容易就可以跟其他人打成一片。

2. 社會性因素:社會文化與規範的影響。例如某些場合需要主動與陌生人認識,讓對方留下好印象。

3. 自發因素:為自己設定目標後帶來的動力。

如果只基於「生理性因素」展現行為,會比較自在,但可能較難融入社會或特定團體。

另一方面,如果壓抑「生理性因素」,一直勉強自己跟著「社會性因素」和「自發因素」走,也可能會因為壓力太大而走不下去,甚至有害心理健康。

短期而言,在從事勉強自己的活動後,要給自己一個喘息復原的空間。

長期而言,需要在這三個因素找到平衡點,就比較能夠「歡喜做、甘願受」。

對於「被接納」的務實期待:認識自己的特質,明確訂定個人目標,有意識地採取行動。先接納自己,再設法得到他人的接納。

對於「被接納」的不務實期待:期待自己成為團體中的楷模那樣的人。

參考資料:

《薩提爾的自我覺察練習》, 陳茂雄 via 天下雜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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